财险分拆估值法-永庆好公司-承保利润乘消费品PE加投资资产重估

核心:财险公司不能直接用”利润 / PE”估值——利润里混了承保和投资两套现金流,性质完全不同。要分拆为:

合理估值 = 承保利润 × (1 - 税率) × 合适 PE + 净投资资产价值重估

两块独立给口径,再加总。

分拆理由:

  1. 承保利润是消费品现金流:源于车险等”先收钱不退钱”的业务模式,应按消费品给 PE——但承保利润非稳定值,是在一定区间内波动,PE 应反映其周期波动而非高估。作者锚定:“茅台 18 倍 PE 很 OK,财险我觉得 12 倍是很接受的价格”——同为消费品现金流,给一个折扣是合理的。
  2. 净投资资产是另一块独立资产:6000 亿投资资产中 4600 亿是保费和债券,估值要按”价值重估”而非按 PE——更接近清算 / 资产法。这部分质量评估的关键是踩雷情况:中国财险无房地产股权(与平安投华夏幸福对照),但有 300 亿银行股权(华夏银行亏 / 民生银行赚)。

应用 lens

  • 看到 P/E 8x 这类整体估值,先停一步问:利润里有几条来源?性质是否同质? 如果像财险一样混了周期性承保利润和波动性投资收益,统一 PE 是错的——必须分拆按各自性质估。
  • “合适 PE” 的锚定不靠拍脑袋,而是找一个性质相近的参照锚 + 折扣。作者的”茅台 18 / 财险 12”就是把估值竞争对手定位在”消费品 vs 弱消费品”的相对刻度上——比直接说”财险给 12 倍”更有信息量。
  • 净投资资产重估要单独审计踩雷与否——同样 6000 亿账面值,含房地产 / 含问题银行股 / 含债券组合,三种情形对应的真实价值差距巨大。价值重估的核心是减项识别,不是加项找彩蛋。

横向参考:与 财险胜银行论-一路修行-永续浮存金加0杠杆获等同收益 一致——后者从资金成本视角主张同 5PE 下财险胜银行;本条从估值方法视角主张财险应分拆估、不应整体按金融股口径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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