捡便宜需按市值折价-Liuffett-小盘0.25PB可能贵于大盘0.5PB

核心 view:施洛斯式”捡便宜”在 A/港股的迁移有盲区——同一估值倍数下,小公司不等于更便宜

Liuffett 给的对照:

  • 0.5PB 的百亿级企业
  • 0.25PB 的3 亿级企业

乍看后者便宜一倍,但真实便宜程度可能反而是前者更高——因为”小”本身就是一种风险,必须从估值里扣回去。沉迷于面值便宜而忽略市值溢/折价,会”反倒不便宜、踩大坑”。

操作含义:

  • 估值倍数(PB / PE)不是可直接横向比较的标量;要先按市值档位做一次主观折价,再比”谁更便宜”。
  • 施洛斯本人捡便宜也”一般要从不小的公司里捡”——把这条规则抽出来,模仿者不能只学便宜不学规模门槛。
  • 这与 小市值股核心风险是主观坑人-Liuffett-只买稳定赚钱稳定分 同源:小盘的隐性风险溢价来自治理、寿命与流动性,估值模型默认不计入,需手工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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