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盟发货不计收入识别法

加盟模式下向加盟商发货是否计入收入,会显著扭曲营收口径与同业可比性。[6786155615](雪球)观察六福集团:2013 年全球分店突破 1000 家,2023 年达 3350 家(自营仅 234 家),但十年营业收入未增长,“品牌业务收入仅占 6.7%”。

读法:

  • 加盟向加盟商发货 不计 入合并收入时,门店扩张不会带动营收线性放大,营收增速会显著低于门店增速。
  • 反向应用:横向比较珠宝零售商时,必须先核对加盟收入并表口径——周大生(5 年 +200%)、周大福、周生生(翻倍)的高增长,部分来自不同的加盟收入确认方式而非真实业务体量差距。
  • 单看营收增速对加盟主导业务会得出”萎缩”的错误印象;应同时看门店数、批发出货量、终端零售额。